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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女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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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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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这种无聊聚会,只是浪费时间。”他不耐烦地扭转钥匙。 “一点儿也不无聊啊,我觉得蛮有趣。你知道吗?我用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就打完了半场。路大哥说我是高尔夫小魔女,还说我简直创造了奇迹……”她兴致高昂的说着,没有发觉郑昊那张郁郁不乐的扑克脸越拉越长。 “你喜欢打,下周六我带你去个更好的球场。” “好啊!”清馨眨着眼睛说:“不过……下周我有约了,路大哥说要教我打球。” 又是那个处处和他作对的路博恩。他绝对不能再容忍下去了,强硬的说:“推掉他!我会教你打球的。” “不成!人要守信用,既然答应了就要遵守约定。”这是她家的祖训之一。 这丫头存心想气死他!他良好的耐心被她完全销毁了。“我说你不可以去。你才和他相识几个小时啊,竟然要和他单独约会,你知不知道这样有多危险?你怎么连一点点女性自我保护意识都没有?” 听着他滔滔不绝的“教训”,她感觉到一股热流随着血液注入心脏,直窜头顶。但她并不满足,她要的不是他大哥哥式的关怀,而是情人的爱慕。 她低首含笑,暧昧的说:“我相信路大哥是个谦谦君子。” 他嘲讽的哼道:“谦谦君子?光看外表就能判断出一个人内心、品行吗?万一他有不为人知的一面呢?” “昊哥,你好象对路大哥存有偏见。路大哥是我见过的男人中最有魅力的。哪有你说得那么差劲啊!哦……我知道啦,同性相斥!呵呵……原来男生也会嫉妒男生啊!” “我……我会嫉妒他?”他被气得舌头打起了结。好吧,他承认是有点嫉妒路博恩。清馨在他面前言行举止总是客客气气、小心翼翼的,而在路博恩面前却表现得自然亲近,她这种“不公平待遇”,让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难道没有吗?” “没有!”他的嘴唇不争气的有点发麻。 她穷追不舍地问:“那你为什么不准我和路大哥约会?”说啊!快说啊!说你喜欢我!她的心里不停的呐喊着,因紧张而握紧的拳头微微颤抖,手心里浸满了汗水。 他顿时语塞。连他自己也没搞明白,问什么要费尽心机的阻止清馨和路博恩约会,人家约会他有什么权利制止?可是……既然出面干预了,至少要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才具说服力。他食指轻托眼睛架,妙计上了心头。 “我不希望我的保姆,整天忙着私人的事情,分散精力影响工作。我说过我喜欢工作专心敬业的人,决不能容忍工作态度散漫的人。”这就是他绞尽脑汁想出的对白。 这个烂理由让她万分失望,忍不住的反驳道:“我不是公私分明的人,不会因为私事而影响到工作。再说,周六本来就是我休息的日子,我有权支配我的休息日。” 他蹙眉问:“这么说你是去定了?” 她嘟着嘴,倔强的说:“没错。” “那我只好对你说声抱歉,你被解雇了,我讨厌不听从命令指示的人。”他凝重严肃的表情,让人望而生畏。 “昊哥,你是在开玩笑吧?” “我的样子像是在开玩笑吗?” 他的脾气个性,在她做保姆的这段时间里,已了解到七八成。他是个认真、理性、讲究原则、不苟言笑的男人,这种外表温驯有礼、好接触的男人,实际上更固执、更相信自己的判断、更不会随便开玩笑。难道……真的要被炒鱿鱼?不可以,她绝不能就这样灰溜溜的被炒掉。 拗不过郑昊的硬皮气,她不得不软化语气说:“好啦,不要生气嘛!我不去就是了。”她的如意算盘又摔得稀巴烂了,激发他醋意的D计划宣告失败! 得到想要的答案后,他松了一口气,情不自禁的露齿浅笑,愉快地发动车子,说:“我们今天在外面吃,你想吃什么?”战胜路博恩后,他的心情特别好。 清馨沮丧的嘟着嘴,对他不理不睬。大坏蛋!既然不喜欢她,干嘛还对她这么好?害得她越来越喜欢他,越来越不能自拔。 “去吃韩国烧烤怎么样?”他见她还是不发一语,又古道热肠的问道:“你想吃日本料理、泰国菜还是上海菜?要不去吃西餐?” “昊哥真的要请我吃饭?”好棒的机会啊,昊哥主动请她吃饭,才短短的一个上午他们的关系就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昊哥在吃路大哥的醋吗?不想那么多了,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和昊哥共进午餐,然后去约会。只是这样想想,她已经飞上了幸福的云端。 “那当然,地点随你挑。” “那就去吃披萨好啦。最近新出了一款披萨,我好想去吃。”提到那款披萨,她的口水都快“飞流直下三千尺”啦。 郑昊断然拒绝道:“披萨?那种‘三高一低的垃圾’怎么吃啊?不成,换别的!”他听到披萨这两个字就像见到了洪水猛兽,一脸的厌恶和畏惧。吃那种高热量、高脂肪、高胆固醇、低营养的食物等于是慢性自杀!他崇尚健康饮食,从来不吃洋快餐,也不喝碳酸饮料,是个百分百珍爱生命、注重健康的人。 “可是我想吃。”清馨垂下长翘浓密的睫毛,掩饰眸中的渴望,怯怯地说。 看着她渴望的眼神,不忍心看到她失望,他只好顺从了她的意思。“好吧,既然你喜欢,我们就去吃披萨。” “耶!太好啦!”清馨忍不住振臂高呼。 郑昊看着孩子气的她,嘴角上扬勾起了愉悦的笑容。看着她开心,他也不自觉地跟着高兴。至于为什么高兴,他也不清楚。高兴需要理由吗? 来到披萨店后,他们点了一张十二寸的新款披萨,两份沙拉,两杯果汁,炸鸡,焗蜗牛,蛋糕……一桌子的美食,全都是清馨最爱吃的。 “嗯……好好吃哦……昊哥你也快点吃啊……”清馨把一角披萨饼放进了郑昊面前的空盘上。 郑昊眼底出现抵触的光芒,面对着餐桌上的食物他提不起一点儿食欲。 “尝尝嘛!好好吃的!”清馨说着用手拿起一角披萨,送到郑昊的嘴边。 郑昊手足无措的盯着送到嘴边的披萨,不知是该接过来自己吃,还就这样子咬下去?大庭广众之下,让女孩子喂东西吃太不雅观了,那是十几岁少男少女才会做出的举动,他可是成熟稳中的成年男子,这么做太幼稚了。于是他选择了接过来自己吃。 清馨脸上的失落稍转即逝,笑容满面地说:“吃嘛,很好吃的,我保你吃过之后就会爱上这种滋味。” 郑昊小心翼翼的把披萨送到嘴边,眉头微蹙,谨慎的咬了一小口,慢慢咀嚼着味道。 “怎么样?好吃吗?” 郑昊边嚼边说:“嗯……还不错……马马虎虎……不算难吃……” 清馨松了一口气,他说味道不错,就证明能够接受这种食物了。“再吃一块。” 刚才还对披萨嗤之以鼻的郑昊,欣然接过了清馨递过来的第二块披萨,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说来奇怪,他这种墨守陈规,一贯坚持自己原则的人竟也会有妥协的时候。他并没有刻意勉强自己,他不是那种会委屈自己的人,尤其是在吃、穿、住、行方面。这一餐,他确实吃得很开心。 清馨看着郑昊在她的带动下首次破例吃披萨,感到很有成就感,看着他大口大口的吃着,她的胃口也顿时大开。 大概是打高尔夫消耗了两个人过多的体力,他们风卷残云、狼吞虎咽的将餐桌上的食物一扫而光。 清馨饱餐过后,满意的喝着咖啡,思考着接下来的约会安排,要去哪里玩呢?昊哥喜欢什么呢?除了知道他喜欢下围棋、打高尔夫之外,对他的其他爱好一点儿也不了解。不知道他喜欢听什么类型的音乐,是流行音乐还是轻音乐?不知道他喜欢看什么电影,是武打片、科幻片、恐怖片还是文艺片?也不知道他喜欢看什么演出,是喜欢看话剧,还是听歌舞剧?这么多问题盘旋在脑子里,搞得她的头都疼了。到底要去哪里呢? 老妈曾经说过,老爸和她在公园里散步的时候,老爸向她求的婚。看来公园是个容易激发出男女恋爱欲望的地方。她决定去公园散步。 拜托!都什么年代了?现在的年轻人谈情说爱还有谁会去公园啊?也不去实地考察考察,如今去公园的人,全是上了年纪的老人! 清馨还没开口,被郑昊强了先。 “我送你回去吧。” “要……要走啦……” “我先送你回家,然后再回公司,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呢,今天已经耽误了半天时间,可能晚上要加班,你就不必等我吃晚饭了。”他习惯今日事今日毕,不喜欢累积工作。 “哦。”清馨失落的点头,脑海里构建的浪漫约会化为了泡影。 她的爱情长征要走到哪一天才会到达终点?希望不会是漫漫追爱路,遥遥无尽头。 不知不觉,清馨在郑昊家当保姆已经满一个月了。当她拿到人生的第一笔薪水后,并没有预期中的开心,反而觉得五味杂陈,有种无功受禄的感觉。这一个月里,她其实什么家务都没有做过,唯一做过的事就是“付钱”,家务请人做、三餐叫外卖、衣物送干洗。 郑昊发给她薪水外加奖金时,刻意忽略掉了她的不足之处,鼓励她再接再厉,说她表现得很出色,是他雇用过的最优秀的保姆,还十分诚恳地感谢她这一个月来的悉心照顾。他的话简直让她愧疚得无地自容。她其实是个只会用钱,其它一概不会的大小姐。不,是笨小姐。 她的人生绝不能这样混下去了,作为一个女人如果不能亲手为所爱的人洗衣煮饭,就体会不到做女人的另一方面乐趣,想想看在为爱人洗衣煮饭的同时,脑子里不停的想着他,不自觉间嘴角挂上痴痴的笑容,该是件多么幸福愉悦的事情。看着爱人穿上自己洗得洁白的衬衣,大口大口吃着自己煮的饭菜,该是件多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古人有云:民以食为天。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抓住男人的胃。清馨到烹饪班里报了名,她决定“痛改前非”,学成厨艺后,洗手为心爱的男人做羹汤。 我们要鼓励心怀远大抱负的同志,给他足够的磨练时间,足够的成长空间,让他从实践中摸索出真知,从不断的失败中吸取经验。只可惜,路娜和楚依依不这么认为。 面对清馨端上桌的一盘黑乎乎的东西,路娜和楚依依紧皱着眉头,不约而同的吞咽着口水。不是因为那盘东西令她们垂涎欲滴,而是盘里的食物让她们感到恶心反胃。 路娜捏着鼻子,指着盘里的东西问:“清馨,这是什么啊?” “红烧肉。”清馨笑嘻嘻的说。这是今天烹饪课上刚刚学会的菜,第一次做虽然卖相不好,但她确信味道应该还不错。万变不离其宗,这是她按照课堂笔记中记录的原料和制作步骤,精心烹制出来的。 “这黑乎乎的东西叫红烧肉啊?我看叫黑汁肉干,比较贴切。”楚依依拿起筷子拨弄着盘里的肉块。 “喂,你们不要‘以貌取菜’,好不好?食物是拿来吃的,不是用来看的。尝尝嘛!”清馨信心十足的给路娜和楚依依夹着盘里肉块,催促道:“快点吃啊!” 路娜和楚依依难得默契的说:“你为什么不吃啊?” “好,我也吃。”清馨夹起一块最小的肉。 “干!”三人举起筷子,把肉块当成酒杯,撞在一起,然后放入口中。 路娜柳眉打成了结,把刚放进嘴里的肉原封不动的吐了出来,嚷嚷道:“这是什么鬼东西啊?难吃死啦!清馨,你我远日无怨,近日无仇,用不着这么害我吧?这招未必太狠毒啦!” 楚依依也毫不给面子把肉吐了出来,认真而严肃的评论道:“味道咸中带苦,硬度好似城砖,韧劲超过牛皮筋。” 她当然知道味道又咸又苦,又难嚼啦!可是,这是她的“处女作”,多少也得给点面子和鼓励嘛。清馨紧闭着眼睛,用手堵着嘴巴,告诉自己不能吐,要吞下去。可是她说什么都咽不下去,那个东西太难吃了,把它丢给狗狗,狗狗都会不屑一顾,说不定还会惹得它心情不好,在上面“嘘嘘”呢! 楚依依看着面红耳赤的清馨,劝道:“清馨,不要勉强了。这么难吃的东西,吐了吧!” “算了吧,清馨。吃了那个会出人命的。”路娜夸张地撇嘴说。 清馨捂着嘴巴,猛摇着头,誓死也要把自己亲手制造出的红烧肉吞进肚子里,以此来证实,她煮出来的东西还是可以吃的! “喂,亲爱的!吐出来吧!” 路娜拍了一下清馨的后背,只见清馨脸憋得更红了,她手捂着脖子,眼眶里溢满了泪水。 “嗯……呜……呜……”清馨表情痛苦,朝她们焦急的比手划脚着。 “清馨,你怎么啦?”路娜问。 “快去拿水,她噎到了!”楚依依惊慌得大叫,使劲的捶着清馨的后背。 路娜飞快地取来一瓶超大装的纯净水,喂着她。“张开嘴巴。” 清馨仰着头“咕咚咕咚”的喝了大半瓶水,才把卡在喉咙里的肉吞进了肚子里。 “你想吓死我们啊?你知道不知道,食道卡进异物,很可能有生命危险!你这个笨蛋!”路娜气急败坏的呵责道。天晓得,她的魂都快被这傻丫头吓飞了。 “你别凶她,她也不想的。”楚依依的三魂也吓走了两魄。 清馨劫后重生,气喘吁吁的坐到椅子上,颔首敛眉,委屈得掉下了泪珠。她已经很努力的再学习了,真的想亲手煮一次饭,一次可口的饭菜。可是她好像天生没有厨艺细胞,煮出的东西“惨不忍睹”。她要什么时候才能自豪的端给郑昊,她亲手煮出来的饭菜啊? “哭什么?有什么好哭的?这次失败了,下次努力就好啦。”路娜生硬的语气,实在不像安慰人时该有的语气。 楚依依笑容可掬的安慰她说:“清馨,你才刚学习半天而已,从来没有拿过刀的你,能做的这样已经不容易了。只要多加练习,我想不久你就会做出色香味俱全的菜来。” “不久是多久啊?”清馨仰起小脸,泪眼婆娑的看着她问道。 楚依依当场傻掉,她只是随口说说,不久是多久?她怎么知道?她尴尬的干笑,吞吞吐吐的说:“这……这个……得看个人的潜质啦。” “哇——啊——”清馨掩面大哭,干打雷没下雨。照依依这么说,她是没有希望学会煮饭了,她自知自己的潜质不是一般的差,而是差得不能再差了,连煮开水都会把壶烧漏底的她,还能煮什么? 路娜无奈的翻着白眼,说:“你别哭,怎么又哭啦?现在不是哭的时候,既然过不了厨艺这关,只好另想办法了。” “什么办法?”清馨和楚依依异口同声地问。 路娜问:“目前你和郑昊是什么关系?” “雇佣关系或者说是主仆关系。” 清馨脱口而出。 路娜尖声问道:“仅此而已?他知道你是他的高中学妹吗?”见清馨摇头无语,她又问:“那你有没有提醒过他呢?” 清馨愣愣的眨着眼睛,片刻后才从牙缝里蹦出两个字。“没有。” “那你有没有说过,你们毕业于同一所高中呢?” “也没有。” “啊!老天!”路娜拍着脑门,一副杀了我吧的表情,大喊着:“那你这一个月来都做了什么?他既不知道你喜欢他,也不知道你是他的学妹,这一个月你不是等于做了‘无用功’,白白浪费了时间吗?” “我……我把这事给忘了。要他知道我是他的学妹很重要吗?” “那还用说,当然重要啦!如果他还记得你,如果他恰巧对你也有好感,如果他也在等你,只是你现在的改变太大了,他没有认出你呢?这时就要靠你来激发他的记忆,让他想起你,想起高中时期的事情。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路娜口若悬河的说着自己的观点。 “有一点点。”清馨担忧的问:“万一他不记得我怎么办?”要是郑昊完全不记得她这个学妹,她的面子往哪搁啊? “没有试过怎么知道他不记得你?此路行不通的话,只有好另想办法了。” 楚依依琢磨片刻说:“我觉得路娜说的对,无论成败至少要试一试。”她的潜台词是“死马当活马医” 。 “那我要怎么做?”清馨向两个密友讨教着。 “我想到一个办法。”路娜笑着说。 “你的办法行不行啊?”清馨已经对路娜的锦囊妙计怀有严重质疑,她出的点子,失败得一塌糊涂。 路娜瞪大眼睛,不满的叫道:“你居然怀疑我的能力?” “她不是怀疑你的能力,而是在怀疑你究竟有没有能力?”楚依依戏谑的笑道。 路娜目光微愠的瞪视着楚依依,厉声喊道:“你说什么?” “你急什么?事实就是如此。你给清馨出的馊点子接连失败,就是最好的证明。”楚依依不甘示弱的回击。 “敢说我没有能力,我倒要听听看,你有什么好主意?”路娜为之气结。 “我的主意肯定比你的好。”楚依依挑衅的浅笑,把嘴凑到清馨耳边,低语着,不让路娜听到她的妙计。 路娜冷哼一声,转过被楚依依气变绿了的脸,不再看她们。她才不相信,从楚依依那颗“搭错线路”的脑袋里能蹦出什么高招来。 清馨穿上得来不易的高中校服,兴奋地在镜子前不停的转着圈。这套校服是她花重金请手艺精湛的裁缝师傅仿照以前的校服量身定做的,仅用一天时间就做好了。清馨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总觉得找不到学生时代的状态,似乎缺少了点什么。 对了,少了副眼镜。上学的时候,她的鼻子上总架着一副黑框的近视镜。想到这,她连忙打开抽屉翻找着眼镜,现在的她已经治愈了近视,近视镜早就退出了她生活的舞台。没办法,只好用太阳眼镜代替了。 她戴上眼镜回到镜子前,越看镜子里的自己越别扭,穿着学生装,扎着两条麻花小辫,还戴着副太阳眼镜。这样的打扮不像是学校里清纯的小女生,到是很像“大姐头”。到底是哪里出了错呢?一定是镜片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清馨灵机一动,跑到鞋柜前翻出一双高跟鞋。她摘下眼镜,把眼镜倒放在地上,一手握着眼镜腿,一手举起高跟鞋,用鞋跟猛敲着镜片。镜片却没有丝毫的裂痕,她不死心继续奋力的敲着,镜片依旧牢牢的镶嵌在镜框中。喂——手下留情!那可是好几万块的名牌太阳镜! “我就不信搞不定你!你给我等着!”她坚信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清馨急得汗流浃背,又从鞋柜里拿出了一双跟底镶有铜垫的高跟鞋,她深吸一口气,铆足了力气,朝镜片砸了下去,三下五除二,镜片果真四分五裂了。她兴高采烈的抖掉碎镜片,戴上镜架,迫不及待的跑到镜子前,端详着变装后的自己。 哇!用四个字来形容,简直就是叹为观止。 连她自己都大吃一惊,眼前的她和高中时期的她几乎一模一样,太完美了!要的就是这个效果。郑昊看到她这个样子,肯定会回忆起高中时期的事情。说不定真会被路娜言中,郑昊上学时,或许曾经也同样的注意过她。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事情可就容易得多了!清馨信心百倍的等待郑昊回家,准备实施她的擒夫E计划。 瞧瞧,郑昊前脚刚踏进门,清馨后脚就像只蝴蝶翩翩起舞,朝他飞了过去。郑昊呆若木鸡的杵在原地,看着一身学生装扮的清馨,有股莫名的亲切感,他的思绪仿佛也飘回到了充满朝气、活力、热情的学生时代,真难想象如今疲于奔命工作的他,也曾经历过那个无忧无虑的时期,如今回想起来,竟是如此的遥不可及。 清馨欢快的说:“昊哥,你回来啦!” 郑昊疑惑的问:“怎么穿成这样?开化妆舞会吗?” 化妆舞会?有没有搞错啊?清馨右手捻着搭在胸前的辫尾,眨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反问:“看我穿着学生装,你不觉得很熟悉、很亲切吗?难道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他笑不露齿地说:“是很熟悉,让我不由得想起了上学时候的事。” “你想起了什么事?”她激动地提高了嗓门,满怀期望的注视着他,心中暗忖有没有想起我啊? 他微笑道:“好多事。”说着,换上拖鞋,转身进了卧室。 不可以就这样走掉!望着紧闭的卧室门,她无能为力的在心里呐喊着。 好多事里包不包括她的事呢?他真的没有想起她吗?看样子他对她一点印象也没有。也对,他怎么会记得校园里的丑小鸭呢? 为了这次计划她花费了大量的心血,眼瞧着她的心血就要付之东流了。她好想哭啊!好想仰天长叹,高声问苍天为什么失败的总是我?神哪救救我吧! 正当她垂头丧气的时候,郑昊换好衣服从房间出来的头一句话就是…… “这是‘和田’高中的校服,对吧?” “对、对、对。”他终于想起来了!她像打了鸡血,瞬间振作起精神。 “你也是‘和田’高中的学生?” “是。”她像遭了雷劈,瞬间垮下双肩。她鼓励自己不能气馁,要再接再厉。“那你记不记得……”‘我’字还没说出口,就被郑昊拦腰砍断了。 “太好啦!没想到咱们还是校友?我也是‘和田’高中毕业的,我是××届的,你是哪一届的?哦,我知道了你一定是在我毕业后才入学的对不对?” 清馨沮丧的垂下眼睑,低头不语,好心情刹那间“灰飞烟灭” 。他竟然把她忘得一干二净,更确切地说,他全然不记得曾经帮助过一个摔倒在楼梯上的小女生。这也难怪,对他来说那只不过是举手之劳,日行一善,有谁会刻意记得这种无关紧要的平常小事呢? 可是在她心里,那件事并不寻常,那是她和仰慕已久的郑学长第一次近距离的接触。他悠扬的声音、他潇洒的笑容、他有力的大手、他洁白的球鞋,都在她心底留下了深深的、不可磨灭的烙印。 郑昊没有发觉清馨郁闷忧伤的神情,兴奋的自顾自地说:“我还记得校园里有一颗大石榴树,每当石榴成熟的时候,校长就会格外紧张,每天都会去数树上的石榴有没有少。”提到学生时代的事,他笑得格外灿烂,平日少言寡语的他变得健谈起来。 “我也记得,我们班的同学趁老师不注意的时候,经常去偷摘石榴。”看到他笑得那么自然开心,她的心情也随之阴转晴。 清馨和郑昊你一言,我一语,聊得十分投机,不亦乐乎。聊着聊着,他们不知不觉席地坐到了地板上,盘着腿,笑声朗朗的继续着他们的话题。 “清馨,你上过刘老师的化学课吗?” “那个白白净净、高高瘦瘦的刘老师吗?她不负责我们班的课程,不过她给我们代过两节课,她手里总是拿着颗柠檬,时不时地就会闻一闻。” “你也知道她的这个习惯啊?我记得有一次,我们班的一个调皮的男生偷走了她的柠檬,结果上课的时候,她浑身不自在,给我们出了整面黑板的题目后就消失不见了,你知道她干什么去了吗?” “不知道。” “她去超市买了个柠檬回来。” “真的吗?太夸张啦!”清馨开怀大笑着。 “后来我们都叫她柠檬女王,因为没有人比她更喜欢柠檬了。”郑昊又问道:“那你还记不记得,传达室那个个性古怪的大叔?” “记得记得,想忘他也忘不掉。每天上课铃一响,他就把校门锁起来,迟到的学生请他开门,他总是一脸严肃气汹汹地说,学生就是战士,战士上战场不能迟到一分一秒,迟到就等于脱逃。害得那些迟到的学生只好爬墙进去了。我还爬过一次呢。”清馨绘声绘色的模仿着大叔说话时的语气和神情,惹得郑昊捧腹大笑。 郑昊忍俊不禁地笑道:“你也爬过墙?该不会摔得鼻青脸肿吧?” “你不要小瞧我,我身手矫捷得很,有些男生都自叹不如,对我甘拜下风呢。”提起当年的辉煌事迹,清馨满脸的兴奋和自豪。 郑昊咧嘴笑道:“真想像不出你爬墙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清馨认真地说:“昊哥很想看吗?我有机会爬给你看。” “你不是说真的吧?”郑昊瞠目结舌的盯着她。 清馨柳眉一挑,说:“我说得像是假话吗?”她是百分百的雷厉风行派,想到什么就一定要做什么。 郑昊暗吞着口水,正因为她说得不像是假话,才令他感到恐怖。 “算了。现在哪有墙给你爬啊?不小心还会被当成小偷抓起来。” “说得对。我忘记了现在围墙上都安装有红外线监控器了。”清馨推了推架在鼻子上的眼镜框,憨笑道。 在郑昊眼里她就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他摸摸她的头,语调中溢满着怜爱的说:“小迷糊!”他探过头,仔细凝视着她的眼睛,恍然大悟的说:“清馨,原来你带着的这副眼镜没有镜片?难怪看着你的眼睛特别有‘真实感’?” “昊哥,你要不要戴戴看?” “不要。” “戴戴看嘛。昊哥那么帅,戴上这个,更会帅上加帅。”清馨摘下眼镜递给郑昊要他戴上。 “不要。” “戴一下嘛,就一下。”清馨硬是取下郑昊的近视镜,强迫他非要戴上那副没有镜片的眼镜不可。 “我说了,不要。”郑昊躲闪着,不让清馨的阴谋得逞。 两个人一躲一追,展开了拉锯战。擅长死缠烂打,磨人功夫精湛绝伦的清馨自然是获胜方。郑昊百般不愿的戴上了那副让他变得又呆滞又傻气的镜框,站在镜子前生着闷气。 清馨看着镜子里那个被气得“五官扭曲”的书呆子,笑得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还掏出手机给郑昊留下一张纪念照,她要把这张照片当作手机的背景画面。嘿嘿……谁让你连传达室的大叔都记得,唯独不记得我,这是给你的小小惩罚。 “清馨——清馨——你给我过来——”愤怒、惊骇、急迫的吼声从客厅里传来。男主人史无前例的在家里扯着嗓门大喊着。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让沉稳的郑昊愤怒至此。 “昊哥,什么事啊?”清馨从厨房一溜小跑来到客厅,茫然的问道。 “这个……这个……是怎么回事?我的芦荟怎么全秃了?”郑昊伸出手,颤抖的指着沙发后面只留下一点根茎的芦荟,火冒三丈的质问道。 清馨不以为然的解释道:“原来是这个啊,那些芦荟我用来做菜了。”今天在烹饪课上老师教了一道用芦荟做原料的凉菜,还讲了不少关于芦荟的知识和使用方法。刚好郑昊家里养着两盆茂盛的芦荟,她干脆就地取材,做了菜。 “做菜?!你把我辛辛苦苦养了两年的芦荟用来炒菜啦?”郑昊那双盛满惊怒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要大。 “芦荟含有丰富的凝胶质,可以提高人体免疫力,还有抗癌的功效哦,常吃芦荟对身体很有好处。”清馨回想着老师课上所讲的,现学现卖着。 “所以你就把我的芦荟统统拔光啦?”郑昊拧着眉头,喝问道。 清馨没有一点罪恶感的说:“昊哥,你别生气嘛,芦荟会从截断的地方再长出新的叶子来的,你不用担心。” 郑昊心痛至极的指着“光秃秃”的花盆,说:“长出新的叶子?怎么长?你看看,你恨不得把它们连根拔起,被你弄成这副样子,它们能长出新的叶子才怪!”现在盆里除了土,就剩下埋在土里的芦荟根了,长出新叶子的机率渺茫。 清馨怯生生的问:“你的意思是说,它们不会在长出来了?” “不然你以为呢?一个人四肢被砍断了,还能长出新的来吗?”郑昊被她的无知,气得差点背过气去。他精心养育了两年的芦荟,就这样成了“盘中餐”。 “这个……我没有想到……对不起……”她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严重的错误,急忙赔礼道歉。不知者无罪,希望昊哥不要和她计较。 “两棵芦荟,你都用来做菜啦?”她打算把芦荟当饭吃吗? “不全是,我做菜用了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一放进了酸奶里,另外剩下的我打算放到浴缸里用来泡澡。” 郑昊气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拨弄着额前的头发,咬牙切齿的讥讽道:“你还真是不浪费啊。” “听说芦荟有美容保健的功效,所以我就多做了一些……” 郑昊双眼冒火的厉声道:“限你三秒钟,立刻从我眼前消失。” “不要啊,昊哥,不要赶我走。我会赔给你两株更好的芦荟。请你不要赶我走。”看到郑昊火冒三丈,清馨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急忙哀求着。 “你想让我现在就扭断你的脖子,还是想立刻回房间?” “我……你……要我回房间?不是要炒我鱿鱼啊?” “我数三声,你要是再不进去的话,后果自负。一、二……” “我走,我走。”三字没有喊出声,清馨缩着头识相的奔回了房间。 郑昊心如刀割的看着光秃秃的花盆,陷入了深深的悲痛和哀悼之中。千想万想也想不到,他的芦荟就这样死掉了。 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清馨决定去花卉市场买两株更好的芦荟还给郑昊,希望他能够消气,得到他的原谅。昨晚郑昊气得都没吃饭,今早也什么都没吃,就去上班了。天晓得,她不是故意要“杀死”他的宝贝芦荟的,那纯粹是个意外事故。 清馨刚出家门就碰到了邻居陈姐,陈姐在知道她的“遭遇”后,十分同情她,古道热肠的说要送给她一盆绿色植物,要她不必去买了。面对陈姐的热情,她实在不好推辞,只好接受了陈姐的好意。陈姐为人真是好得没话说,不但送她绿色植物,还帮她搬回了家。希望昊哥能够喜欢…… 事情似乎没有她想象得那么顺利,昊哥的脸色沉得好黑,镜片下的双目像两座活火山,饱含着怒火和滚烫的岩浆,看起来随时会喷发…… 哦喔!她说晚了一步,“火山”已经开始喷发啦! 郑昊指着摆放在沙发右侧的足有一米高的仙人掌,怒不可遏的问:“这么丑的东西,你居然把它摆在我的客厅里?” “昊哥,你别生气嘛!我觉它毛茸茸的,蛮可爱的,它还会开黄色和红色的小花,比起芦荟更具有观赏价值,而且它最大的优点就是超好养。你仔细看看它,然后……” 清馨身体力行,为他做着演示动作,神情陶醉的说:“轻轻的闭上眼睛,慢慢的深呼吸,你有没有感觉到,整个房间充满了浓郁的自然气息,原始森林的味道。” 郑昊更正道:“仙人掌是长在沙漠里的吧?”她也太能掰啦!竟然说仙人掌长在森林里,这不是硬要把骆驼牵到南极去放养吗? “嘿嘿……我的意思是说……阳光的味道……” “你预计用多长时间把我的家改造成沙漠?” “昊哥,你在说什么?什么变成沙漠啊?” “你先是把我书房里的‘绿萝’给淹死了,后又把我心爱的芦荟给煮了,接下来你要干什么?是不是要把黄沙铺满我的地板,种满了浑身是刺的仙人球、仙人掌才肯死心?” “哈……哈……昊哥,你真幽默唉!” “我的样子像是在和你说笑吗?明天起你……” “不要啊,昊哥,不要辞掉我,我知道我错了,我会改,我今后一定会努力工作,不会再犯错误了。你就高抬贵手,原谅我一次吧,我真的不想走。”清馨的语速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快过,连换气的间隔都省略掉了,一口气憋得她脸红脖子粗。 “你别激动,放轻松,我没有说要辞退你。我要说的是,从明天起你要负责起室内的绿化工作,多买一些鲜花放在家里,明白了吗?”怎么每次她都以为他要辞退她呢?他看来像那种蛮不讲理的恶雇主吗? 原来是这样啊,吓了她一大跳,她连忙点头回答:“嗯,我知道了,我会的。” “这个……既然摆在这了,就放着好啦。”郑昊无奈的看着浑身是刺的仙人掌,说:“其实它也蛮不错的,除了观赏外还有另一个用途。” “用途?”清馨眼珠一转,恍然大悟的说:“我知道,用来做菜。” “不对。”郑昊频摇头。 “用来做饮料。” “你呀,小馋猫,满脑子里只想着吃。” 吃芦荟也就算了,连仙人掌她也不放过,真是个贪吃鬼。 “不是用来吃,那还能做什么?”除了吃,她实在想不出仙人掌还有什么其他的用途。 “我们可以利用它长长的刺,挂便签或者挂祈福的字条呀。”郑昊自认为这个主意很有创意。人家可以把祈福的字条挂在竹子上,他为什么不可以用仙人掌代替呢? “哇——这个主意好,我怎么没有想到呢。昊哥,你真的好聪明。”清馨随声附和,并毫不吝啬的夸赞道。 “你也不错啊,还知道仙人掌可以拿来吃。”郑昊冲她一笑,边说边向书房走去。 “仙人掌本来就可以拿来吃嘛。”清馨愣住,顿悟了郑昊话中的意思。“啊——昊哥——你损我——” “哈哈——”门板也掩不住郑昊声如洪钟的笑声。这个反映总是慢半拍的小东西,真是有趣。她的出现使他原本平淡无奇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了起来。他感谢她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赶她走呢?虽然她犯的错误很严重,但也不是不可原谅的那种。“我的心胸很宽阔,就原谅她无心犯下的错误吧。”郑昊自我催眠式的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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