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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师传说

第一节

  很久以前,有个掌管争斗、死者和死亡的唯一神祗。他的名字叫耶各,万物终结之主。

  耶各挑起凡人的斗争,以他们的力量和内讧为食。

  当人们因着对权利的欲望以及彼此的憎恨而残杀死亡时,他将他们迎进永远阴暗的昏暗国度。

  万物死亡之后都会来到耶各的面前--久而久之,他建立一个其他神无法匹敌的庞大王国。

  然而有一天,他对他的职务感到了厌倦,因为他什么都懂,无所不知。当所有事失去了挑战性,连带也就失去了乐趣,他只剩下漫无止境的幽暗。

  在这种情况下,绝对的权力和绝对的无力之间没有界限。

  耶各开始等待……

  在这段黑暗期间,世间兴起了三个强大的人类。他们觊觎耶各所掌有的力量,在一起订立了一个邪恶的协议--为了得到这股究极力量,他们不惜牺牲一切,至死不休。

  他们踏遍了整个世界,寻找强力的魔法和咒语来跟死亡对抗。无论遇上多危险的怪物,多可怕的咒术,他们三个始终挣扎着从鬼门关回来。他们甚至摧毁了失落的七位古神之一,各自占有了一部分神力。

  最后,他们旅行到灰漠中,寻找耶各的骨堡,并在那里与一大群骷髅、僵尸和不死生物军团战斗,还有一整队噩梦一样的巫妖。

  终于,他们见到了他们毕生所追求的事物:耶各和他的骸骨王座。

  这三个人的名字分别就叫:班恩、巴尔和米尔寇。

  ————--引自游戏《博得之门》

  我睁开眼睛,最先跃入眼帘的是柔和的阳光,然后,是老头那放大了的苍老的脸。

  “你终于醒了。”他说,离开了些,语气尽量装得若无其事。

  “这……是哪里?”我虚弱地问。

  “赛斯森林的外缘,离精灵的村庄有那么一段路。”

  “哦。”我努力回忆了一下,“我们……已经离开那个村庄了吗?”

  “没错,我用空间任意门带你离开的。”

  “还好。”我想起了那些全副武装的精灵卫兵,庆幸地说。

  “好什么?”老头突然暴躁起来,“我心爱的莱恩之灯都没拿到,这一躺又白走了……”

  “本来眼看就可以到手的……”他瞪着我:“你这个蠢材!关键时刻你怎么会莫名其妙的昏倒?”

  我想起我对精灵的放水行为,垂下了头不敢说话。

  “你先前那个法术冻得我太久,脚冷得一时麻了……”片刻后,我小声地辩解。

  “是么?我以为你的魔法抗力会更好的。”老头有些怀疑地说,然后看着我虚弱的脸色,叹了口气:“算了。”

  “以后再说吧,不过我不会死心的。你受的伤很重,整只手臂都被射穿了,而且流了很多血,我已经帮你把箭镞取出来了,而且也做了简单的包扎,暂时应该没事了。”

  “谢谢你。”我感激地说。

  “没什么。虽然蠢了点儿,但你好歹是我的徒弟。”老头大咧咧地一摆手。

  “你是怎么把箭取出来的?”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这样做的时候,伤口应该会很痛啊!怎么我一点没感觉到?”

  “这个简单。”老头说,“我预先用冰把你的手臂冻麻木了,然后才碰的伤口……”

  他挠了挠头:“不过我手边没什么工具,所以只能撕开伤口伸手进去掏。那只箭箭头有倒刺,好象陷在肌肉里了,左拉右扯都不动,最后我费了好大工夫才把它硬拽出来。”

  听他说得这么惊心动魄,我的脸色都惨白起来。

  老头指着地上的一大滩血迹,继续意犹未尽地讲:“……这就是你流的血,而这枚箭镞就是……”

  他注意到我的表情,奇怪地问:“咦,你怎么了?脸色很苍白,看起来好象有点贫血……”

  “废话!”我有气无力地躺在地上呻吟:“你放了我这么多血,我不贫血才怪!”

  “放心吧,我帮你包扎得很好。伤口再也不会流血了。”老头安慰说。

  “哦,你哪来的布?”我随口问。

  “我翻你的包裹,把一件衣服给撕了……就是白色的,背后漆着“天地无用”四个大字那件。”

  “我仅有的一件体面衣服啊!”我惨叫,声音响彻整个森林,林鸟惊飞。

  “我还指望将来靠它泡妞呢!现在全完了!"

  “不……不是吧?”老头很吃惊,“那件衣服这么没品位……”

  “少罗嗦!王八蛋,我要你赔!”

  “没关系。我这件红袍借给你穿去,又体面,又有型……”

  “……你想我被天下的美女所回避么?”

  “混蛋,你这什么意思?!”

  ……………………

  中午的时候,我们出了赛丝森林。

  我的右臂上套着简易的包扎绷带,一头用山藤系了挂在脖子上;老头的手上则多了一根简易的木拐杖。

  一路上,我们一边赶路,一边探讨在精灵村庄的失误,然后互相推卸责任,时间倒也过得飞快。

  按老头的说法,是我在关键时刻昏倒,才误了大事;而我则回敬道若不是你不通知我一声就使出那个愚蠢的大范围冰冻法术,也不至于出了这种纰漏。

  说来说去,话题就转移到了这次跟着老头一起去夺宝的黑袍巫师身上。

  “他到底死了没有。”我问。

  这是我一直压在心中的问题,当时斯卡利被泰兰德大法师的电芒击中,那呈现出来的恐怖异象,至今我仍然历历在目。那种情况下应该是没有人能活下来的,至少血肉之躯不能。

  然而现场却没有他的尸体,除了他的衣服碎片和法杖残渣,留下来的只有那盏莱恩之灯。

  “他当然没死。”老头的回答证实了我的猜想。

  “那个秃贼虽然很菜,勉强跻身于七大导师之列,但说到生命力的顽强,他绝对是法师中首屈一指的。毕竟他是个亡灵巫师,这些玩骨头的家伙在这方面都很变态.由于他们成天与死亡打交道,自然知道该怎么去克服和避免它。他们研究课题的一个方向就是怎么让自己在危急的情况下九死一生,不死不生、虽死犹生、死后复生……”

  见我张大了嘴,又说:“打个比方说,这些家伙就象是一群懂魔法的克费多罗蝾螈。即使断了腿脚和尾巴,他们也能飞快地逃跑,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重新长出来。”

  “你说得真……形象啊。”我满头大汗地说。

  “不过,这家伙这次筋斗载大了。”老头突然哈哈大笑:“秃贼不仅丢了莱恩之灯,毁了好不容易炼成的骨骸魔像,若不是他在关键时刻舍得牺牲厄多斯法杖发动紧急跳跃,他这条老命也留在精灵村里了。恩,泰兰德的压缩雷芒果然够厉害。无衰减无豁免,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大概只有龙和巫妖才能接下来没事。”

  “厄多斯法杖是什么?”我问。

  老头看了我一眼,说:“唔,我忘了你对魔法还一窍不通,虽然天赋不错,但必须从基本学起。好吧,从今天开始我就从头教你。你可要好好学,免得将来出去丢我的脸。”

  我兴奋地点了点头。

  在这几天之前我对魔法的世界还一无所知。因为塔西村是个偏僻的地方,和外界的接触也少,每年只有一些商旅从村中出去跟外面的世界打交道,交易的也仅限于农作物和牲畜一类物品。虽然我们都知道在那些大城市里存在着骑士、牧师、官僚……等许多在乡下看不到的职业,但就一个普通农民的生活而言,显然和他们是没有什么交集的。在农民眼里,除了农民、工人和商人这三种人是必须的以外,其他职业都是可有可无的(这样至少有一个好处就是再也不用交税和租……)。

  农村的生活比较单调,很少会产生什么复杂的人。

  至于在这本书里为什么淳朴的小山村会出现流氓这种莫名其妙的职业,那纯粹是因为作者的人品缘故,说明不了任何问题。不信你去看《魔戒》,那里面霍比特人的村庄住的可都是好孩子。

  说到魔法师,除了在传说中听到这些长胡子骑扫帚的家伙拥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本领,喜欢干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比如说劫持公主、把不听话的小孩变成蛤蟆……)外,他们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神秘。

  光是喜欢骑扫帚这点,在普通人眼里就已经很不可思议了。我们把扫帚用来扫地,他们却当它是交通工具,而且还能在天上飞。

  在我的印象中还会这样做的只有一种人,而他们唯一的遗憾就是不会飞。所以大家给他们起了个名字叫疯子。

  不幸的是偏偏我现在就有向这种人发展的趋势,因为我也不会飞。而作为老头新收的徒弟,一个未来的魔法师,我想我迟早也会去骑扫帚的。好在我比较理智,在不会飞之前,我想我应该不至于骑着扫帚上街,所以倒不用担心会被人们抓去疯人院跟那些人凑做堆。

  这些都是题外话,扯远了。

  不了解魔法并不代表不喜欢魔法,事实上经历了这两天的遭遇后,我对这玩意儿是相当的感兴趣。

  先别提老头和泰兰德大法师他们那些惊心动魄五光十色的大型魔法,光是体验了下那枚戒指加在我身上的隐形魔法后,我就已经不止一次的想:“如果这种法术平时能让我自由施用,该要让我偷多少鸡啊!(……)

  这是个残酷的世界.想要的东西,就得自己去争取;有能力的人,才配得到他应得的物品。

  虽然在情理上未必合理,但这是赤裸裸的事实,我也只能去适应这个规则。

  毫无疑问,能力的强弱就是它的关键。

  那些犹如神迹一般不可思议的魔法一定能大大的帮助我。

  在那一刻,我更改了我的人生目标:做一个伟大的魔法师!

  在接下来的时间,老头开始给我灌输一些简单的魔法常识。我们边走边讲。

  “其实魔法呢并不是人本身的能力,它是人通过方法跟这个世界或这个世界有关的异空间的各种能量建立起沟通渠道,然后作用出来的一种效果。”

  “这个建立沟通渠道的方法就是咒语。而那些各种各样的能量,因其属性的不同和效果的迥异,我们有很多种解释和叫法,现在比较能被众多人接受的是元素论。即这些能量分为金、土、水、火、风、生命、死亡七大类,分别叫金元素、土元素……和死亡元素。这种提法比较简单,常人也好理解,连你这种笨蛋都不需要去动什么脑筋,所以就流行开了。”

  “难道还有其他的叫法?”我问。

  “当然,以前最流行的是玛那说,这种理论是由魔法博士卡拉.维德提出的。他的学说在元素论出来之前一直在魔法学界占主导地位,可惜后来没落了。”老头说,“象各种属性能量的叫法,以前就和现在不一样。火属性能量叫阿列卡斯,风属性能量叫萨加托恩,而水属性能量,也就是水元素,以前叫霍飞……”

  “够了。”我拼命摇头:“太复杂了!还是现在这种叫法比较好。”

  “以某一系元素为研究方向的魔法,就会贴上该系元素的标签,例如说以金属元素为主的魔法叫金系魔法,以死亡元素为主的魔法就叫死亡魔法,或者死灵魔法。专精于某一系魔法的法师,就叫专精法师。其中以金、土、水、火、风五系元素为研究对象的法师,又统称为元素法师,这是行内一种比较狭义的叫法。相对的,精于生命魔法的叫生命法师,精于死灵魔法的就叫死灵法师,这是两个比较大的分支。那个斯卡利就是学死灵魔法的,他的封号是死灵导师。”

  老头说完,还不忘补充一句:“不过这混蛋只是滥竽充数而已,他们死灵系这些年人才凋零,早就没有以前的风光了。而且他的名气也没我大。”

  “你是哪个系的?”我问老头:“我记得你是冰之导师,可魔法分类里面怎么没看见冰系?”

  “冰属于水,是水系魔法的一个较大分支,所以我是水系的。只是因为我特别擅长冰系魔法,所以人家叫我冰之导师。”老头说,“这没什么好奇怪的。象那个泰兰德,他的封号是电之导师,但电系魔法同样也只是风系魔法的一个分支而已。魔法的领域是浩瀚无边的。”

  “七大导师并不是在七系每一系找一个人来代表,凑齐七个人就算数。事实上,作为七大分支的生命系,除了精灵以外,几乎是没有任何魔法师去研究的,当然也出不了导师。反倒是那些与神灵沟通的牧师在这个领域很有建树,据我所知,洛山达教会大主教的生命法术造诣是当今之世最高的。不过和法师们不同,牧师施展法术的能力是靠直接与神灵沟通得来的,所以他们把这个叫做神术。”

  “你们七大导师在魔法师中到底是什么地位?”我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是一种职称吗?”

  “哼哼,你终于问到这个了,”老头得意洋洋:“竖好你的耳朵听着,你的师父我是多么了不起的人!”

  “魔法师是一种职业,虽然比较特殊,但如同其他所有的职业一样,它也有自己的统一协调机构,也就是行会。在整个费伦大陆,这样的行会只有一个,就是魔法师公会。它最大的存在意义就是维护魔法师的利益,另外也干一些其他的事,比如魔法师资格审核、魔法成果认证……之类的,我的导师之位就是魔法师公会授予的。魔法师有五个等级,由下而上依次是见习法师、普通法师、上位法师、大魔法师和魔法导师。其中魔法导师地位是最高的,虽然实力未必比大魔法师厉害,但同其他几个等级相比实力差还是很明显的。”

  “那为什么魔法导师的地位最高?”我问。

  “这牵涉到它的选拔制度。要想成为魔法导师,必须先具有大法师的资格,然后还必须在某一领域达到最高的境界。由于魔法师一旦达到大法师的境界,再往上突破就是很困难的事了。所以在两百年前由时任魔法师公会主席的白袍法师罗兰.欧瑞克提议,建立了魔法导师封号制度。这是为了鼓励魔法界的栋梁,大法师们开拓创新、不断进取而设立的,用以奖励那些在相关魔法领域取得特殊成就的大法师。换句话说,我之所以是导师,就是因为我在冰系魔法的研究和运用上是天下第一的。”老头神态倨傲地说。

  “魔法导师只有七个吗?”

  “暂时是这样。除了那些喜欢管闲事的白袍家伙以外,大多数的魔法师性格都比较古怪,只对自己的研究热衷。至于大法师更是为人乖僻,极难沟通。对于名利象我这样开朗而又看得开的人现在毕竟不多了。”老头感慨道。

  “…………”

  “你好象有话想说。”老头狠盯着我。

  “没……没有。”我赶紧摇头,“我注意到魔法师的衣服颜色好象是有含义的。你能告诉我吗?”

  “哦,你说这个么。没错,的确是有含义……不,应该说是有规定的。”

  “魔法师按阵营划分,可以分为三类人,而他们对待魔法研究的观点是分别相左的。第一类人认为魔法应该为这个世界服务,魔法的作用就是维持现有的秩序,他们把公理、责任和道德加在了魔法之上。这些喜欢管闲事的家伙选择了白色当他们的颜色;第二类人看法和他们相反,是他们的死敌。这些人认为魔法研究应该是无所顾忌的,反感加诸在魔法上的一切限制,包括公理和道德。他们提倡魔法应该用来争取最大的利益,提高魔法师的地位。而针锋相对的,这一类人选择了黑色当他们的颜色;第三类人介于两者之间,既不愿意在魔法研究上被缚手缚脚,承担一些麻烦的责任,也不想跟外界作对,他们只希望能两耳不闻窗外事,专注于自己的研究。这类人选择了红色作为他们的颜色。这三个阵营的人分别就叫白袍巫师、黑袍巫师和红袍巫师。”

  “没有其他阵营了吗?”我问。

  “没有了。这三个阵营几乎就囊括了现今魔法界的所有法师,就连地底世界的黑暗精灵,他们也承认这个划分。不同的阵营之间,往往会互相对抗,事情如果闹得太大,就会由魔法师公会来调节。而相同的阵营内部往往是互相袒护的,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法师都乐于加入阵营的原因。将来你也会面临这个选择。”

  “那么哪个阵营比较强大?”我问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现阶段来说是白袍巫师势力最盛,因为他们人多。”老头感叹,“这一百年来天下太平,国家与城市欣欣向荣,自然界生机勃勃,诞生的势头已经压过了消亡。看来在那场诸神的浩劫中,善良阵营的神死得远比邪恶阵营的神少。”

  “这关我们魔法师什么事?”我莫名其妙。

  “你不知道吗?”老头瞪了我一眼,“不同属性的神的势力大小,直接影响到这个世界的相关阵营强弱。不止是魔法师,所有的生物都会受到影响。而且有些魔法师的研究领域是特定的神的掌管范围,更是和神的强弱息息相关。比如说那个斯卡利,他的死灵魔法牵涉到死亡领域,就和班恩、巴尔和米尔寇这死亡三神有关,可惜现在死亡三神已经全军覆灭了,要不然秃贼的实力至少比现在强三分之一。”

  “哦,意思是现在白袍巫师阵营之所以最强,是因为他们背后的善神势力变大的缘故罗?”

  “没错。不止白袍巫师,所有的善良阵营生物都是如此。”

  “那你干嘛选中立的红袍阵营?”

  “因为我讨厌那些喜欢管闲事的家伙。”老头撇撇嘴,“我是一个忠于自己本性的人。”

  “奇怪,那你应该选黑袍阵营啊?”我说出心中的疑惑:“以你的为人……”

  老头变出一枝冰棒,顺手给了我一下:“少罗嗦!该赶路了,这些常识以后再告诉你。”

  片刻后我们在一片空旷的平原上停了下来。

  这里不知是塞斯森林的哪个方位,杂草丛生,四周一棵树也没有。

  老头打量了一下环境,嘴里嘀咕道:“这里应该够宽了。”然后从怀里摸出一只琥珀色泛黄的小笛子,放进嘴里开始霍霍的吹起来。

  我正想问他这是干什么,身体突然被巨大的阴影所覆盖,然后头顶上感到了强烈的风压,周围的杂草纷纷伏倒。

  我抬起头,下压的劲风吹得我睁不开眼睛,隐隐感到有个生物正在下落。

  “呼!”尘土弥漫,草叶乱舞。

  等我睁开眼睛,我和老头的面前已经停了一只全身雪白、两人多高的巨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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