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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世仙侠』

第一章 往事回首

在二○○四年圣诞节的夜晚,这样一个欢乐的日子里,人人都和自己的亲友聚在一起享受佳节美好的气氛,可是林随风却单独走在路上,内心的感觉比身边的寒风更加冷冽。

风越来越强了,但是他没有回去的意思。他随手招出了刚练成的“三昧真火”,虽然自己的进度已经算是快的了,但是想以这个速度去找雪婷的话,恐怕是再练一、二百年去了也只会给人家当沙包打吧!甩了甩头,不再考虑修练的事,只是一个人静静的思考。这十八年里过去的点点滴滴,此时都一幕幕的浮现在自己眼前。一切都恍如梦中,想从梦里清醒过来,却又怕失去梦中那些美好的事物。在圣诞节的夜里像他一样孤家寡人的恐怕找不到第二个了吧!

林随风就读西城大学三年级,前天开始放寒假,其它同学都回家了,整个宿舍就剩下他一个人。

林随风没有回家,因为除了这个宿舍以外他没有一个能称之为家的地方。林随风是个孤儿,父母在他五岁的时候在一场车祸中去世了。法院不但没有制裁撞人的驾驶,反而判定他父母才是违反交通规则的肇事者,由原告赔偿一切损失。

年近五岁的林随风不懂,为什么当斑马线的号志灯是绿灯时走斑马线会违反交通规则,但是看到那个醉醺醺的驾驶东倒西歪踉跄的爬下车子时,他怎么也不认为错在他们。不过林随风无法辩解,毕竟你能要求一个五岁的孩子做什么呢?

而那个驾驶要求的一百二十五万元赔偿金,法院则毫无异议就直接通过了,不知道的人看到法官那副痛快的模样,一定会以为法院是那个驾驶开的。

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林随风都在想这一百二十五万元到底赔偿的是什么?整个事件除了他父母失去性命外,唯一损失的就是那个驾驶高级轿车的前保险杆有点歪而已,难道这一歪就要一百二十五万?

一个平凡的家庭当然拿不出这么一大笔钱,所以法院查封了林家所有的东西,而年仅五岁的林随风只能躲在墙边啜泣,看着那些一个个凶神恶煞的人冲进来搬走了所有东西,然后把他赶出去,并在门上贴了封条。孤苦无依的林随风独立在家门前,眼中除了茫然还是茫然……

后来的日子里他过着如野狗一般的生活,也没有所谓的亲戚来帮助他。以前年幼的林随风从父母平时的谈话中隐约的了解到,他们的婚姻并不被双方家人所认同。他们因为坚持相爱,而被家人断绝关系,并且逐出家门,但是他们不但不怨恨家人而且十分恩爱,尽管经济不宽裕,但是他们过得很幸福又满足。

林随风知道父母被家人无情的对待后,幼小的心灵中对他们所谓的家人产生了不小的怨气,但是由于生活很幸福也就不太在意。林随风对所谓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从来没有什么概念,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没有见过他们,只有父母每年过年的时候寄一封信回去,但是从来也没有收到回信,而日子还是照样过,直到飞来横祸毁了这一切。

林随风在被赶出家门的这三天什么也没吃,家中遭此剧变使他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幸运的是那时候还是夏天,渴了还能跑到公园的水池喝水,否则不到三天他这个年幼的孩子就会冻死在路边了。不过三天没吃饭,依然使他体力不支的倒在公园垃圾堆旁边。

林随风以为自己会就这么死去,这时他想起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以及过去幸福的日子,幼小的心灵充满了平静。“终于可以再见到爸爸和妈妈了……”他心中想道。

可是不知过了多久,他感觉到有个毛茸茸的的东西在脸上不停的磨蹭,不只如此,还有一个湿湿的物体在自己的脸上来回滑动……

意识逐渐清醒的他,睁开眼睛便看到一双关心的眼睛,不过这双眼睛的主人竟然是——一只小狗!牠在林随风旁边舔着他的脸,身上的毛又脏又乱,但是一双眼睛却十分的有神,仿佛是充满人类感情的双眸,让人丝毫感觉不出是狗的眼睛。

小狗见到林随风醒来,随即从旁边叼过来一个被吃掉一半的面包,面包上还沾着不少泥土,可以看得出是刚从旁边的垃圾堆里翻找出来的。牠把面包轻轻的放在林随风幼小的手里,然后抬起头来用那双灵动的眼睛充满期望的看着他。

林随风不知道自己的心里作何感想,只知道他哭了,抱着小狗那瘦弱幼小的身子哭得昏天黑地。在父母过世的这段期间,林随风在旁人眼里看到的是冷漠和嘲笑,没想到却在一只狗身上体会到人们所鼓吹的同情和友爱,真是一种绝大的讽刺!

从此以后林随风生活中多了一个形影不离的伙伴,他给牠取名为天狼星,他以前听父亲说过,“天狼星”是一个像大狗一样的的星座,他并不知道星座是什么,但是他知道这是关于狗的名字,而且天狼星好像也很喜欢牠的新名字。

在以后相处的日子里林随风一直惊诧于天狼星是如此的有灵性,牠对事情的理解和思考能力远远不是一只狗所应该有的。可以说如果天狼星能说话再换个身体的话那就和一个人没什么两样了。

这个城市的角落里开始出现一个幼小的身影,他的身后总是跟着一只白狗。他们和野狗在垃圾堆里抢夺食物,夏天睡在公园的长凳上,冬天则找一些废弃的房屋暂住。但是这里并不怎么安全,因为经常有一些流浪汉、乞丐和人口贩子在这些区域游荡。幸亏这时天狼星已经长得很大了,甚至让林随风怀疑每天吃那么少的天狼星怎么能长到这么大。

年幼的林随风凭着天狼星这个王牌,在社会的底层坚强的活了下来。也曾有人想要打天狼星的注意,可是天狼星不是一般的狗,普通的方法对牠根本不管用。

当然也不是一帆风顺,有一次城里捕捉野狗,天狼星和林随风不小心被发现了。不过当卫生所的人来抓天狼星的时候却怎么也不敢靠近——一个脏兮兮的小孩瞪着因愤怒而发红的双眼,手里拿着一把破菜刀站在一只大狗前面,那个架势根本不像人,而是一只随时会发狂伤人的野兽;而他身后那只个头吓人的大狗则呲牙裂嘴低吼着。看到这个场面没人再往前走一步,毕竟万一受伤就不划算了,他们只要做做样子抓两条流浪狗就能够交差,没必要为了一只野狗拼命。于是林随风和天狼星就这样逃过了一劫。

在流浪了三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下,林随风发现了一些关于三年前父母车祸判决的真相。知道了为什么法院会有那样不合理的判决、会通过那么离谱的赔偿条件、会在没有律师出场的情况下单方面的判定了一切!

当时林随风八岁,穿着破烂的他正在一间饭店旁边的垃圾堆里和天狼星不断的翻找着东西。人们经过他们旁边时都以厌恶或是冷漠的表情看着他们。林随风对此早就习以为常了,在这三年的流浪生涯中,他深深的体会到何谓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忽然,一辆高级轿车疾驶而过,差点撞到他。只见一个脑袋从车窗里伸了出来,充满厌恶的辱骂。本来这种事情是常有的,可是当他看到从车窗中伸出来的脸时,身体猛的颤抖了起来,他涌起的不是恐惧,而是仇恨!

林随风看到自己一生绝对忘不了的这张脸,心中再也无法平静,就是这个人从他身边夺走了温暖的家,也夺走了疼爱他的父母。

虽然死命的握紧拳头,但是林随风并没有冲上前去。他知道自己做不了什么,三年来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使他懂了很多,他不断的为生活挣扎、不断的和接二连三不怀好意的人耍心机、以及不断的看清人性的黑暗面。

年仅八岁的林随风,他的心志却远远超过了一般八岁的孩子所应该有的。即使是十七、八岁的青年与之相比,也会惊讶于这样年纪的孩子竟然有不下于自己的思考和分析能力,甚至犹有过之。

林随风对旁边的天狼星使了个眼色,天狼星马上明白他的意思,跟在他的后边小心的朝那几辆轿车停放的位置靠近。三年来的朝夕相处使他和天狼星达到了透过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明白对方意思的地步。

常在附近游荡的林随风知道自己无法从饭店正门进去,但是饭店一楼的每间房都有一个对外窗,若是那些人进到一楼的房间,他就能找到他们那间房的窗户。

他的运气不错,只见那个人和几个脑满肠肥的人走进了一楼某个很大的房间里,林随风偷偷的和天狼星跑到了那扇窗下面。他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有什么用,只是潜意识里想看看他们要做什么。

只听见房间里的人互相说着滔滔不绝的恭维话,窗户下的林随风不知道他们这样的废话要说到什么时候,难道这些人很闲吗?就在他不耐烦的时候,只听见一个破锣似的声音说道:“赵经理,这几年你可是财源滚滚、步步高升呀!”其它几个人则纷纷说着同样的恭维话。

“呵呵,哪里哪里。要不是有各位的帮忙,我又怎么能有今天?小弟还是承蒙各位的关照,谢谢、谢谢。各位放心,只要我哥在市长这个位置做一天,就少不了各位的好处,哈哈哈……今天小弟请各位聚在一起就是想讨论今后大家的发展嘛!小弟的这间饭店这两年来为小弟赚了不少,说实话,现在王副市长也看中了小弟的这块地盘,想要盘下来。不过这里是小弟的家底所在,要是卖了,那小弟可是真的是一无所有了。但是要是不卖也不太好,毕竟人家是副市长,我也不好不给面子,所以找大家来商议一下,看看如何应对,也希望各位多多帮忙!要说起这块地皮,还要感谢孙院长,要不是三年前有他帮忙,我还真没法得到这么好的一块地,可以说没有孙院长就没有今天的我呀!”

“哪里哪里,那是赵经理的运气好而已,三年前那件事只是举手之劳,那场车祸的赔偿也是应该判给赵经理的,还承蒙令兄对在下的照顾,哈哈哈哈……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孙院长眉开眼笑道。

“三年前的车祸?”林随风心头猛然一颤道,那不就是父母的那场车祸吗?

果然,房间里面开始吹嘘起三年前的那件事,说赵经理运气如何之好。我在窗外默默的听着,他们渐渐的把三年前的那场车祸背后的肮脏交易说了出来。

原来这个赵经理叫赵福海,是本市市长的弟弟。他的家族有很多人都在市局里工作,可以说是一个根深蒂固的家族势力。三年前赵福海酒后驾车出了车祸后,调查工作到了局里就被扣下了。赵福海的市长哥哥找到公安局局长要求私下和解,准备赔点钱把这件事打发掉。

本来照这样发展下去情况还不算太糟。可是在他们知道被撞的人家里只剩一个五岁的小孩,而且几乎查不到亲戚的情况下连钱都不想赔了。如果就此打住林随风往后的生活也不至于太惨,偏偏赵福海在公安局查到他们家位于商业区繁华地段,顿时对这块地皮动起了歪脑筋。

后来由其兄出面找法院的院长,把整件事的经过篡改的乱七八糟、黑白颠倒,最后受害者变成了肇事者,还要赔偿所有损失,而知道受害者没多少积蓄的法院故意把赔偿金额定在一百二十五万,如此一来就能名正言顺的霸占林随风所有财产,当然包括那栋房子及土地。

他们一起导演了一场合法抢劫的戏码。反正对方的苦主只剩下一个五岁的小鬼,其它人也不能冒着得罪市长弟弟的危险替他出头。

听完了这些话之后林随风没有做任何疯狂的行动,只是把头深深的埋进了双膝。他的脸上不带任何表情,只有双眼里闪烁着冷酷的寒光,从眼睛里流出了两行红色的液体……没有冲进去胡乱叫喊,也没有像别人想的那样在赵福海落单时给他一刀,因为林随风知道自己的敌人不止一个,而且他们的势力很大,大到以目前的他无法抗衡。他不会傻到浪费自己的生命,而是要让他们后悔,后悔他们的父母把他们生到这个世界上来!

三年来的流浪生活使林随风学到很多,若是让他们轻易死亡就太便宜他们了。他要让他们带着最痛苦、最悔恨的心情去见阎王。如果有人知道林随风现在的想法一定会吓一跳吧!一个八岁的孩子会有如此狠厉的想法,这都是那些人一手造成的,他们应该承受。

此后的四年里林随风离开了他出生的城市,带着天狼星在全国各地流浪。他知道自己的敌人在那个城市的力量太强了,自己在那里怎么发展都不会有结果,他需要机会,一个能改变自己生活,甚至命运的机会……

这段期间林随风偶然在垃圾堆里捡到一套从小学到初中的旧教材,虽然有点破旧但是内容还算完整。他在这四年里发疯的学习这套书中的知识,林随风知道这是自己以后找出路时所必须具备的。

在林随风十二岁的时候,他已经自修完书中所有的内容了。他不知道自己的水准如何,只知道这些书里已经没有能够难倒他的问题了。他并不是天才,只是在生存的压力下不得不如此。

从那以后林随风捡到的各种书籍成了他最宝贵的财产,不管走到哪里都带着这些书,拼命吸收各种知识。这些年来他处在这么糟糕的生活下却没有生什么病,这可以说是不幸中的大幸。

在林随风十四岁的时候,他面临到生命中的第一个转机。那是在某天早上七点,林随风在地铁站的垃圾桶里翻找着。当时是上班的尖峰期刻,地铁站到处都是拥挤的人潮。等车来了大家便一起向前挤去,那么多人你推我挤的乱成一团,在所有人都挤进车厢后,月台又变得空无一人。

到了快八点左右,上班的人潮也到了最后一波。这时林随风突然发现在垃圾桶旁边的小角落里有一个黑色的皮包,样子还很新,里面鼓鼓的好像装着什么,不像是故意扔掉的,大概是被刚才的人潮挤掉,又被谁不小心踢到这里的吧!

他看了看四下无人,就跑去捡起那个皮包打开来看,一看之下他的心不禁狂跳了起来,皮包里有一些零钱和证件,但是让林随风的心脏超过负荷的是里面三捆五百元钞票,看数目大概在十五万块左右。这让连百元钞票都没见过几次的他心脏狠狠的颤动。

看到四周没人注意,林随风赶紧把那个皮包收进身上放垃圾用的袋子里,飞快的离开那个地铁站。也许有人会说他品德低下之类的,但是他不在乎,如果有人对他说这些话,那他除了给那个人一顿海扁外,再踹那人两脚,然后骂他一句白痴!

那些什么品德、情操,人品高尚之类的话,对林随风来说和放屁没两样。他从五岁就开始流浪,其间经历了多少辛酸苦辣。可是从来也没见别人对自己表现出他们所谓的高尚的品德,白眼和殴打倒是收到不少。

至于那些高尚的品德、正直的人格对他来说都是骗一些大傻蛋的东西。要是自己真的把这些钱还给丢钱的那个人的话,说不定那个人看自己是个小孩又穿着破烂,为了面子不但不会感激自己,甚至还会告自己偷了他的钱呢!这样的事情林随风见过的不是一次两次了,在社会底层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他这样的事是时常能见到的。那些自以为是好人的家伙大多没有好下场,他可不想做那样的傻瓜。

林随风回到落脚的废旧汽车回收站,看见天狼星正在啃着骨头,心情激动的他抱起天狼星转了好几圈,把天狼星转得头晕眼花。虽然不知道林随风为什么兴奋成这样,但是天狼星还是和他一起高兴的笑闹了半天。

冷静下来后的林随风开始考虑怎么花这笔钱,直接跑到大街上买东西的话,那不用等失主或者警察找他了,光是商店的售货员就会把他当小偷抓起来,要不然就是被街上的小混混直接把钱抢去。毕竟售货员不会相信一个穿着又脏又破小孩能拿出五百元的大钞来会是件很合理的事情,小混混也不介意抢一个衣着破烂的小孩子的钱。

周详的计划过后,林随风从自己的行李堆中找出了一套最好的鞋子和衣服,再仔细的把这套衣服和鞋子洗干净。幸亏现在的人们生活水准提高了不少,大多数人只要衣服有点脏或破损就会扔掉,所以他挑出来的这套衣服几乎还是八成新的,它们的原主人大概是一个赶流行的人,所以很快就把它们扔到了垃圾堆里。做完准备之后他到附近的水池里洗了个澡。

第二天林随风穿上已经晾干的衣服来到街上的服装店,把从里到外的衣服都买了一套。然后在店员惊讶的眼神中把代表自己过去的那套旧衣服扔到垃圾桶里,想必店员把自己当成一个暴发户了吧!不过如果他知道自己就是前几天那个被他在门口冷嘲热讽的小乞丐的话,恐怕会疯了吧!林随风想到这里就想笑。

然后他来到市区附近的住宅区找了一家出租房子的人家。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后,林随风以一年一万元的超低价格租到那间房子。刚开始林随风对房东说明是来租房子的时候房东并不热心,毕竟他只是个十四岁的孩子而已,而且房东一开始就开出了一年两万五千元的高价,摆明了吃定他是个小孩没有经验。

不过这次他可看走眼了,林随风虽然才十四岁,但是从小独自在各地流浪至今,跟普通的小孩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在之后的讨价还价中,林随风用自己的长年锻炼出来的口才把房价杀得一降再降,直到房东满头大汗、快要抓狂的时候才停止。

他之所以租一个离市中心很远的房子是因为市里根本不让住户养狗,而市区附近则没有这些限制。让林随风和天狼星分开是不可能的,天狼星对他来说不是一只狗,而是分不开的好朋友、好兄弟。

接着他到超级市场买齐所有的生活用品,然后抱着像小山一般的日用品回到了住处,路上行人看他的眼神就仿佛他抢了超市一样。林随风到家后为了庆祝新居落成,便打电话向附近的大饭店订了一顿丰盛的晚餐让他们送来家里。他和天狼星几乎是趴在饭桌上狼吞虎咽的吃完了这顿饭,然后一人一狗抱着圆鼓鼓的肚子躺在床上。

林随风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像家一样温暖的感觉在他五岁后就再也没有感受过了,现在的感觉好像又回到了从前。他躺在天狼星的旁边思考着以后的生活该如何继续下去。虽然现在手上的钱还有不少,但是照这样下去的话没多久就会花完了,然后就只能再回到原来的生活。而他绝对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他首先想到的是去找份工作,但是以自己目前的年纪最多只能打零工,这样的话他一辈子都得为了一口饭而奔波,他不要这样。经过一整晚的思考林随风决定了,他——要上学!他已经自修完所有小学到初中的课程内容,这对林随风来说是个最大的优势。唯有上学才能进入社会的上层,他不要一生在社会的中下层挣扎。现在距离高中升学考还有两个月,时间应该够了。

第二天林随风来到一所附近的中学,在他和这所学校的校长东拉西扯半天后,他以私下塞给校长一万元的代价,换取以这所学校的学生的身份参加两个月后的升学考的机会,并把他所有的档案补齐。剩下的麻烦就是户口问题了,林随风目前算是个黑户,于是他又找了一家孤儿院送给院长一万五千元让他用孤儿院的名义给自己立了一个户,并且做了一个自己的全部档案,当然内容是假的。

两个月的时间里林随风把以前学习过的知识全部有系统的复习了一遍,并且惊讶的发现自己的水准竟然比学校所谓的资优生还要高出许多,想想也许就是为生存而学和为应付考试而学的差别吧!

两个月后的升学考林随风以全校最高分考进本市的一所重点高中,由于他的成绩非常高,所以获得了减免学费的奖励。这对林随风来说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因为他现阶段最缺的就是钱。他这段时间也是半工半读的,毕竟不能坐吃山空。

而且在这三年里林随风遇见了改变了他一生的人,正是她把林随风从只有仇恨的生活中拉了出来,也是因为她,林随风义无反顾的走入了那个神奇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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